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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西太原市卫生局等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事宜

2014-11-21 09:57:34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根据《太原市卫生局等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市舞蹈团的考生请前往:太原市舞蹈团二楼办公室(太原市南内环街158号市人大院内行政接待处2楼);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咨询电话:0351-7327758.

    (2)报考市生态工程学校的考生请前往:太原市生态工程学校人事处(太原市旧晋祠路599号);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咨询电话:0351-6946294.

    (3)报考市博物馆的考生请前往:太原市博物馆四楼402房间(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内);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咨询电话:0351-5679012.

    (4)报考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的考生请前往:太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人教科(新建路38号);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咨询电话:0351-4032727.

    (5)报考市卫生局的考生详见卫生局面试资格复审安排(附件3)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中共党员须出具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1)。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如已取得《“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与《“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如未取得《“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则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1),并由省人社厅或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盖了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4、如果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自动放弃,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定于十二月中上旬,各单位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网上公告。

    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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