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2276.0万人,比上年增加253.8万人(增长12.6%)。其中:中医类医院2010.1万人(占88.3%),中医类门诊部0.8万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263.2万人(占11.6%)。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13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06.4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2%,按可比价格上涨4.5%(注:2013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6%);人均住院费用7442.3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6%,按可比价格上涨3.9%。日均住院费用756.2元,上涨幅度高于人均住院费用上涨(见表15)。
2013年,医院门诊药费占49.3%,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医院住院药费占39.5%,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2013各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涨幅不一。二级医院门诊费用上涨5.6%(当年价格,下同),涨幅较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见表15)。低于三级医院0.4个百分点;二级医院住院费用上涨5.1%,高于三级医院0.3个百分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1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费用86.5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2.2%,按可比价格下降0.3%;人均住院费用2482.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2.7%,按可比价格上涨0.1%。
201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68.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5.5%,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

2013年,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52.7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7.1%,按可比价格上涨4.4%;人均住院费用1267.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11.1%,按可比价格上涨8.3%。日均住院费用214.0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5%,按可比价格上涨3.8%。
2013年,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占门诊费用的54.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住院药费占住院费用的46.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报告发病和死亡。2013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05.75万例,死亡1630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2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09%(见表17)。
2013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25.80/10万,死亡率为1.20/10万。

2013年,全国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335.90万例,死亡29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和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29%。报告死亡数较多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8.28%(见表18)。
2013年,全国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48.07/10万,死亡率为0.02/10万。

(二)血吸虫病防治。2013年底,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454个;累计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124个,累计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296个;年底实有病人18.5万人,比上年减少5.6万人;年内治疗病人33.8万人次,扩大化疗272.0万人次。
(三)地方病防治。2013年底,全国克山病病区县数326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57个,现症病人3.9万人;大骨节病病区县378个,累计控制(消除)县249个,现症病人62.5万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县(区)2801个,现症病人31.2万人。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县数1137个,控制县数217个,氟斑牙病人1961.6万人,氟骨症病人132.2万人;地方性氟中毒(燃煤污染型)病区县数173个,控制县数30个,氟斑牙病人1455.8万人,氟骨症病人187.7万人。
(四)农村改水改厕。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农村改水受益人口8.99亿人,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5.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6.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累计使用卫生厕所19400.6万户,其中:当年新增卫生厕所648.3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4.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七、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13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5.6%,产后访视率93.5%。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有所提高(见表19)。2013年住院分娩率为99.5%(市99.9%,县99.2%),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市提高0.2个百分点,县提高0.4个百分点)。
2013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7%,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9.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见表19)。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0‰,其中:城市6.0‰,农村14.5‰;婴儿死亡率9.5‰,其中:城市5.2‰,农村11.3‰;新生儿死亡率6.3‰,其中:城市3.7‰,农村7.3‰。与上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见表20)。
(三)孕产妇死亡率。据妇幼卫生监测,2013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3.2/10万,其中:城市22.4/10万,农村23.6/10万。与上年相比,孕产妇死亡率有所下降(见表20)。城市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5.0%、羊水栓塞占11.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9.2%、合并心脏病占9.2%;农村孕产妇主要死因构成:产科出血占29.3%、羊水栓塞占13.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占12.1%、合并心脏病占7.3%。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实施区域从60%的县扩大到全国所有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全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实现全国全覆盖。2013全国共为1182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到92%。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获得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落实了孕前预防措施,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根据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下同),截至2013年底,全国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2183个,对29类29.5万份样品进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309万个;在1600个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测点,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工作。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3年,全国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132.1万个,从业人员757.6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97.9%。对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26.2万户次,合格率为99.3%。依法查处案件2.3万件,结案2.1万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13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5.9万个,从业人员32.8万人,持健康证人数占82.8%。生活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12.9万户次,合格率为99.5%。对涉水产品进行抽样监测182件,合格率98.9%。
(四)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13年,全国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3832个,从业人员6.8万人,有效卫生许可证3832份。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2.3万户次,合格率为96.3%。对1.45万件消毒产品进行监测,合格率为95.2%。
(五)学校卫生监督。2013年,全国被监督学校19.2万所,77.9%的学校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97.9%的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96.7%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查处案件247件,结案214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2013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数3222家,依法查处案件4件,结案6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件。全国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4.2万个,放射工作人员19.3万人,放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89.3%。依法查处案件1479件,结案1414件。
(七)医疗服务、采供血和传染病防治监督。2013年,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1.94万件。依法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25万件,其中取缔4281件。依法对采供血机构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并结案22件。依法对传染病防治作出查处案件9917件,结案9657件,其中依法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9909件。
九、计划生育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便民维权,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引导地方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手段和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得到拓展,40个试点城市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免费覆盖率达89%(包括部分免费)。
(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2013年“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78.1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亿元;共扶助受益717.0万人,其中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受益649.9万人,特别扶助制度受益67.1万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6.4万户。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 CPS网盟合作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3300
Copyright © 2000-2016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