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指导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备受各界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负责人表示,《意见》理顺了我国医学教育学制学位体系,明确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标准,构建了医教协同、一体化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体系,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临床医学教育制度的重大突破。
■医学人才培养存深层次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司长秦怀金表示,近年来,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突出表现为:医学教育学制学位多轨并存,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尚未普遍建立,多数新进临床的毕业生未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撑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制度的政策机制、条件保障亟待完善等。
据了解,当前我国临床医学人才总体质量不高、结构有待优化,执业医师中本科以下学历者占43%,且大多未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数量与社会需求衔接不够紧密,医学教育质量参差不齐,2013年全国医学毕业生首次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院校通过率差异巨大,部分院校招生规模过大,医学人文教育比重过低;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尤为短缺,严重制约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针对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意见》从改革院校教育、建立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继续教育体系等方面提出11条重要举措,着力推动综合性改革。
■要培养会看病的医生
专家指出,《意见》的出台使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在政策设计上形成清晰、完整的链条,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3个阶段连成一线,突出强调以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既符合临床医生成长规律,也明确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目标。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院长赵玉沛表示,《意见》的出台解决了医学教育的方向问题。“医学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培养会看病、能看好病,群众满意和信赖的医生。”赵玉沛说。
近年来,临床医学研究生会写SCI论文却不会看病的怪象广受诟病。赵玉沛表示,根据《意见》,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通过在各学科全面轮转,打下扎实的临床功底,具有全面的知识结构和整体的临床思维,避免过早专科化,出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管状视野”,这既是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指出,重点培养临床实践能力的毕业后教育对于临床医生成长至关重要,医学院校毕业生在院校完成基础教育后,在经过国家认可的培训基地完成统一的规范培训后再到基层服务,才能获得基层群众信赖,为实现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分级诊疗难以实现的关键是基层缺少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李为民对此也深有同感,他认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面推行是真正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学人才同质化问题的关键。
■明晰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主线
在著名医学教育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看来,《意见》的最大亮点在于提出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主线由此明晰。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教育学制从3年到8年不等。巴德年认为,“5+3”模式作为我国医学教育的主旋律,突出了5年制本科医学教育的主流地位,符合我国国情,有助于改变当前多学制并存的不合理现状。5年医学本科教育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无缝对接,有利于系统化、规范化的培养合格临床医生,提升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秦怀金表示,考虑到我国城乡、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现阶段还需要将专科“3+2”模式作为补充,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农村基层适用人才培养。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表示,《意见》是国家层面对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发展需求进行的战略性设计布局,其核心是明确了临床医生的培养途径,符合当前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既符合现实国情,又与国际接轨。
■强化部门协同协力推进
秦怀金表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尤为强调部门协同,着力构建医教协同、一体化的临床医学教育体系。
其中,教育与卫生计生系统密切合作体现得最为突出。《意见》首次提出,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实现计划、培养、使用的紧密结合。
“建立供需平衡机制对于畅通人才培养与使用‘接口’至关重要。”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孟庆跃指出,目前,我国医学院校招生规模、专业设置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脱节,各自规划互不关联,存在“两张皮”现象,在专业结构上,全科、儿科等临床紧缺专业设置较少,在地区分布上也存在局部失衡问题,如东部地区医学高校云集,但中西部地区对人才需求更为旺盛。“人才队伍建设是深化医改的关键,医学人才培养要从规模、结构、分布等多维度作出调整,这种调整最终还是要通过医学教育体系的完善来实现,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行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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