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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盈江县禁毒防艾协勤员招聘17名公告

2014-12-02 11:29:31 来源: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为充实乡镇(农场)禁毒防艾工作力量,经县禁毒防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禁毒防艾协勤员,将其充实到各乡镇(农场)社管综治维稳中心,专门负责禁毒防艾工作。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在符合条件的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按每个乡镇(农场)及县禁防办招聘1名的标准,全县共招聘协勤员17名充实到禁毒防艾办公室,专门负责禁毒防艾工作。)。

  二、协勤员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没有任何前科劣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犯罪行为,具有盈江县常住户籍,高中以上文化(含高中),年龄在18岁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熟悉电脑操作,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写作能力,热爱禁毒防艾工作,从事过禁毒防艾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㈠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12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盈江县禁毒防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大院保安室背后)

  3.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⑵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时需注明所报乡镇(农场);

  ⑶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于2014年12月11日,进行笔试和面试。

  ⑸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违规收取费用,请及时报警或上报纪检、监察部门。

  ㈡资格审查

  为使基层禁防力量尽快得到充实,资格审查将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㈢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早上;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用抽签作文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期间,如某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或因故被取消面试资格,则顺序替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如顺序替补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为确保考生能按时参加面试,特别提醒考生在考完笔试后请勿离开县城。

  成绩计算: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将在在县政法综治网(网址:http://yj.dhzf.gov.cn)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dhyj.gov.cn)进行公示。

  ㈣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县禁防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县禁防办承担。

  ㈤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㈥公示

  招聘结果在盈江县政法综治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yj.dhzf.gov.cn)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dhyj.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资格。

  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县禁防办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乡镇(农场)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实行每年一聘一签。

  四、协勤员保障

  ㈠报酬标准

  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人,由州禁防办负责发放。“五险”经费单位缴纳部分为748.56元/月/人,由县禁防办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协勤员自己承担。

  ㈡其他保障

  县、乡(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勤员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

  五、招聘纪律

  ㈠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㈡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㈢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8189103

  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盈江县禁防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13879

  盈江县委组织部

  盈江县禁防办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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