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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2014-12-19 15:44:16 来源:南京日报 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肖姗实习生钱琎)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正式启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选择宿迁、泰兴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试点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方式、以合同形式聘任的公务员。与委任制、选任制公务员不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聘期确定。

  此次公开招聘的11个职位,分布在宿迁市规划局、泰兴市港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直属分局等9家单位,集中在医药、规划、物流、港口、环境、资本运营等领域,均为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特定专业技术或者特殊技能、经验、资历的职位。

  公开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公示和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评价。应聘者可从即日起开始报名,12月28日前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有关详情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等查询。

  “开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目的是探索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设置、职位职责规范、目标考核管理、退出保障等聘任管理制度。”省公务员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更加符合机关需要的优秀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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