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冬季湖南省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

2014-12-23 16:55:04 来源:新田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的职位包括:

  县教育局下属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8个职位(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机电设备应用与维修、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及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县教育局下属学校的8个职位(语文、数学、历史、生物、地理、物理、音乐、信息教师);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的投融资管理人员;县残联下属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城乡规划设计院的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下属测绘队的职位二;县人社局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位一。

  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与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的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以及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各职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相关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新田县政府网http://www.xt.gov.cn/、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t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邀请新田县人大、新田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点击下载>>>

新田县2014年冬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