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5 14:18:39 来源:泸州教育网发表评论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情况,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10号)精神,经研究,我校拟直接考核招聘一名电子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的电子信息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名额 1名。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日,1月1日下午5点报名结束。
报名前请先将本人自荐材料发送到254603396@qq.com邮箱,联系人:薛老师(0830—3172720),取得联系后再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请提交: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地点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凤凰校区行政楼五楼党政办公室。
五、招聘方式
2015年1月2日上午9点在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凤凰校区行政楼五楼会议室现场考核、面试。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到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审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教育网和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我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在服务期满后方可办理调(流)动手续。
学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中平远路3号
学校网址:www.lzszyjsxx.com 邮编:646000
联系人:薛老师 0830—3172720 邮箱:254603396@qq.com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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