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河南洛阳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2014-12-25 16:50:30 来源:栾川县人才网发表评论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两张试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一门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置三个面试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和报考统计局普查中心岗位考生在同一个面试组),考生面试成绩通过采取“二次平均法”(见附件8),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其中: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和报考统计局普查中心岗位考生成绩不采取“二次平均法”计算),满分为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栾川县公众信息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统一分配,确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不服从分配或15日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相关乡镇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栾川县公众信息(http//www.luanchuan.cn)、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点击下载>>>

2014年河南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附件.rar

  栾川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