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贫困毕业生公告

2014-12-25 17:07:08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名所需的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各区县主管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签字盖章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长寿区人事考试报名表》,当场发放《准考证》。本次公开招聘免收笔试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2.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免交面试考务费。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上午,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考生需在早上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比例: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2015年应届毕业生委托考生所在院校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并出具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材料,毕业报到时交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0661621

  附件:

2014年长寿区招聘贫困毕业生一览表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