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2014-12-26 14:38:19 来源:湖州人才网发表评论

  (二)考试

  考试方式:

  普通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分为上微型课和现场答辩)。专业知识笔试、上微型课和现场答辩分别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以后,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按照专业知识笔试占30%、上微型课占50%、现场答辩占20%的比例确定)在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上微型课得分高的优先)。

  中职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分为上微型课、技能操作和现场答辩)。专业知识笔试、上微型课、技能操作和现场答辩分别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以后,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按照专业知识考试占30%、上微型课占30%、技能操作占30%、现场答辩占10%的比例确定)在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操作得分高的优先)。

  校医、会计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笔试后,校医、会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以后,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按照专业知识笔试得分占50%、面试得分占50%的比例确定)在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得分高的优先)。

  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5年1月15日至16日(9: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到湖州市人才市场(陵阳路216号)领取准考证。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是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除校医岗位外,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不予安排人员递补。

  3、校医岗位递补的原则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教育局(人事处):0572-2398579;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98579

  附件:

1、201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

2、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4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