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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4-12-29 17:30:14 来源:汕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信息平台发表评论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考试试题委托机构命制,并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详细法律法规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

  3.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见附件3),送汕头市聋哑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和考官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名单和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规定施行。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

  ①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②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才艺展示由应聘者自行准备一项或多项特长进行展示。

  3.面试程序。整个面试分四个程序进行:

  ①面试排序抽签。

  参加面试的人员准时到汕头市聋哑学校分学科排序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②面试答辩抽签。

  面试考生分学科代表从三道答辩题中抽一道答辩试题,然后交工作人员登记。同学科的考生用同一答辩题。

  ③面试准备。

  面试考生在指定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的教参、教辅资料及手提电脑。30分钟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同时将说课题报评委。

  ④说课、答辩和才艺展示。

  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课本和课件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所需道具由应聘者自行准备,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专业技术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管理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stly.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聋哑学校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办公室:0754-88562973;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

2014广东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

2014广东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2014广东汕头市聋哑学校教师招聘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

  汕头市聋哑学校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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