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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佛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第一批)

2014-12-30 14:34:31 来源:顺德区委组织部发表评论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笔试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

  (二)部门考核。

  1.专任教师部门考核采用试讲及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部门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2.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及管理骨干部门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按笔试占30%、部门考核占70%的比例计算初试总分,初试总分合格分为60分。按照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信息及初试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通知考生本人确认面试报名。

  (三)面试。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

  按面试占40%,且面试>=70分,初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总分成绩公布和复查

  综合总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公布即日起3天内接受考生成绩复查。需要成绩复查的,由考生向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审核后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复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通过考察程序的拟录用人选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进入录用程序,按常规办理初次就业人员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人事调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学校《教职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组织人事处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递补。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管理规定(修订)》 (顺职院发〔2014〕59号) 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

  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顺德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dpt.com.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7-22323978。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附件: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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