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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县从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01-04 17:06:08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发〔2014〕383号)要求,经市人社局批准,现将我县从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我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 4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蓝田县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我县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册工作人员(已转正定级),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具有市人社局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蓝田县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所需资料:

  《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十一月份工资表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县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等资料。

  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还需出具市人社局核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笔试及考察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职位,原则缩减招聘人数。特殊情况经市人社局核准后,比例可适当放宽。

  各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接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笔试及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3、考察: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上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报名咨询电话:18802976802

  点击下载>>>

2014陕西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从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定向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2014陕西蓝田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从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定向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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