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4年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
三、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2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报考);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4年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学类学历(学位);
(二)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必须具有《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六、凡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报考全科医学(必须提供全科医师执业证)、社区护理专业的中级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一、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在民(私)营医、药单位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的证明和从业单位的证明;
五、报考中级资格者,应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凡报考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所等),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供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证明。转岗到医学岗位的,除具有准入资格外,其执业范围还须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的有关规定。
八、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通过国家标准的考生,应提供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原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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