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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5-01-05 11:03:28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六、资格审查

  1.初审

  由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负责审查。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考生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交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

  经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将于 月 日在惠州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2.复审

  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提问成绩×20%,考试工作由惠州市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市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林业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5、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6、面试人选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分提问和专业水平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2、面试评委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纪委派驻林业局纪检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八、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林业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惠州市林业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由惠州市林业局、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林业信息网站http://www.ly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林业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有关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和惠州市有关事业单位现行的薪酬待遇。

  十一、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0752-288148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

1、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惠州市林业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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