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2015-01-05 14:03:33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报考有全国(或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一、二级的合格证书。

  5.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该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常州市教育局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布具体学校的招聘岗位以及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有关事项。

  2.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向,凭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通知书”,到招聘学校报名参加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考生报名时不得变更笔试报考学科岗位。

  3.招聘学校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4.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音、体、美学科岗位按笔试考核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其他学科岗位按笔试考核成绩35%、面试成绩65%计算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各校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若该岗位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由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将在各招聘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音、体、美学科岗位按照笔试考核成绩占2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在市三级以及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5681335,85681337

  考务咨询电话: 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 0519-85681366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