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 14:07:36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若该学科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资格人选。名单将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在面试考核前,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对面试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4、面试考核费用100元/人。
5、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考核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考核
体育、幼教学科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学科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100分)
对象:所有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内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对象:进入面试考核人员中报考体育、幼教岗位的考生。
内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体育、幼教学科岗位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考核成绩;其他学科岗位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计算面试考核成绩。
(4)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不形成竞争,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考核成绩占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区教育文体局 0519—8986320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9863399
区监察局 0519—89863563
招考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十一、本简章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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