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5-01-05 14:48:45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决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浙江省地质勘查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科学研究工作,相关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方法研究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监督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地质技术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按所需专业不同分别招聘。

  招聘对象为博士后工作站出站人员。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专业条件要求,其中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1人,分析化学专业1人。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sdkkj68@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博士后工作站出站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不退回。

  2.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形式。我所组织业内专家成立招聘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 资格评估。招聘考核小组审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一步考核对象。

  2. 考查评议。招聘考核小组通过面谈、答辩等形式,对应聘者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水平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评估,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对象。

  3. 综合考察。招聘考核小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结合招聘条件要求,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出具综合考察报告。经我所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后,各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或研究决定是否中止招聘。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环节中应聘人员如不合格,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并根据考核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所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网站(http://www.zjigm.com,“通知通告”);

  2. 浙江省地质勘查局网站(http://www.zjdk.gov.cn,“公告栏”);

  3.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办公室):0571-85214268;

  2.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五、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508号地矿科技大楼(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214268(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办公室)

  电子邮箱:sdkkj68@163.com

  点击下载>>>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xls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

  2015年1月4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