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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襄阳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15-01-06 11:55:58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等规定,结合襄阳市编办、人社局下达的2015年度编制、增人计划,我院将开展赴高校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襄阳技师学院2015年赴高校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将组织面试考核工作组到各高校现场报名。对2014年毕业的往届毕业生,可自行到襄阳技师学院报名。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报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本单位通过审查证件、证书等资料的方式,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由本单位面试考核工作组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由面试、说课、讲课、实践操作等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等。考核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

  (五)考核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放弃的,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710—3527274

  监督电话:0710—3607160(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襄阳技师学院2015年赴高校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暂未公布)

  襄阳技师学院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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