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14:25:53 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三)确定招聘人员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招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每一职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人员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不足报考职位数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新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义龙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2015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入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9.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14.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388035(义龙新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受理监督单位:义龙新区纪工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388752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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