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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海宁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宏达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5-01-07 10:04:22 来源:海宁市人才网发表评论

  上外附属宏达高级中学坐落于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是浙江省二级重点中学、省优秀民办学校、嘉兴市文明单位。学校以动态分层教学,因材施教,开发个体潜能,激发学习兴趣,为优秀学生创设冒尖的平台,为基础差的学生增设辅导的环境,在高考大面积丰收的前提下保证优秀学生取得更佳的发展。办学十多年来,学校先后涌现出2位浙江省文科状元、2位嘉兴市文科状元、2位海宁市理科状元。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 15 日上午8:30-下午3:30;

  (二)报名地点: 海宁市人才市资源市场2号楼1楼(海州东路548号)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备注
高中语文1中国语言文学类 
高中英语1专业名称中含"英语"的专业,不包括"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高中物理1专业名称中含"物理"的专业 
高中化学1专业名称中含"化学"或"化工"的专业 
高中生物1专业名称中含"生物"或"生物技术"的专业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所需学历、学位),年龄为18-35周岁(1979年1月15 日到1997年1月15日),户籍不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硕士毕业生(大学本科必须是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本科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年度专业奖学金。

  截至2015年1月 1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师范证明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明、奖学金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课堂教学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课堂教学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宏达高中校园网(http://www.hdschool.com)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宏达高中校园网(http://www.hdschool.com)和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教育网(www.zjhnedu.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教育网( www.zjhnedu.com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077813

  监督电话: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0573-87221223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宏达高级中学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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