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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龙岗区委宣传部2015年招聘3人公告

2015-01-12 11:50:42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我部拟于近期公开招考聘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1、宣传新闻科聘员1名;

  2、区网络信息服务办公室聘员2名。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相关招考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为期七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1806室,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2890968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龙岗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寸相片3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报名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用人单位授权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协助完成。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人数10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分数合格线由区委宣传部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分数合格线由区委宣传部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三天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资格复审、体检、

  资格复审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到,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2、通知劳务代理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1、正式录用后,与区委宣传部签订劳动合同,由区属人才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相关人事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龙岗区委宣传部招考聘员职位表.xls

2、龙岗区委宣传部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doc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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