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从2015年1月7日开始(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相关文件《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号)、并组织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报名:
1、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局人事科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或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首次报考医师类中级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钉在学历证书上)。
(6)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提交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由区卫生局统一提供)。
(9)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城市医生,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情况鉴定表》(复印件)。
(10)小二寸照片一张。
(1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制定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我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暂不作要求:
①在一级医院、未定等级医疗机构或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
②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中专生和专科生。
③博士研究生。
④2014年符合报考条件并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15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
*《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根据《关于转发<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54号)文件精神,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初始学历为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代码352)中级资格的学历依据;首次报考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普通全日制卫生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卫生计生系统内非医疗、公卫机构(不含参公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卫生管理资格,毕业专业可为卫生管理或医学卫生类专业;平考卫生管理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卫生(医、药、护、技)专业初中级资格,并从事卫生管理工作。
3、报名费:
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我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的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1月7日—2月1日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4、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5月15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须在指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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