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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罗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招聘公告

2015-01-13 10:42:15 来源:罗定市政府公众网发表评论

  四、组织领导及招聘原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陈定三副书记为组长,廖云、黄小涧、何文通、梁国健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和市气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定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21 日至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智力市场(罗定国际酒店往广州方向右边),电话:0766-3812399。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用《就业推荐表》代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时按有关规定交考务费、试卷印刷及组织考试等费用90元。

  4.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 1 月 30 日到市人才智力市场领取准考证。

  6.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集中统一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政治法律常识、文学常识、历史地理常识、时政热点等)。

  (1)笔试试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委托省相关命题机构出题。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3)考务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务人员在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抽调。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 2 月 8 日下午15:00-17: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符合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名额1:3的要求,笔试合格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通过差额抽签形式由9名考官组成,考生面试成绩须在9名考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7名考官的评分之和除以7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即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送至考生。

  4.面试的组织。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定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以及罗定市气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报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审定。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分的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并列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政审组,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和投诉电话

  公布方式:分别在罗定市公众信息网、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定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以及罗定市气象局网站上公布。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782172(罗定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0766-3722552(罗定市气象局)。

  (八)本方案由罗定市2015年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定市2015年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

  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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