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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招聘58人公告

2015-01-13 11:20:59 来源:绵阳师范学院发表评论

  (一)院系专业考核

  由人事处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组织各二级单位分期、分批、分阶段进行专业考核。

  (二)校级综合考核

  专业考核结果提交人事处后,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有职称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三篇最能代表应聘者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七、体检

  学校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核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学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6

  学校网址:www.mnu.cn 人事处网址:rsc.mnu.cn

  人事处联系人:邵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816-2579573

  人事处招聘邮箱:renshichu0816@163.com

  应聘学院的邮箱:请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件:绵阳师范学院2015年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绵阳师范学院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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