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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邵阳市北塔区公开选调公告

2015-01-13 13:53:23 来源:北塔政府网发表评论

  为加强我区检察、法院、司法机关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计划人数及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人数:检察院2名、法院2名,司法局2名。

  (二)选调职位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三)各选调职位还应具备的条件

  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侦查业务人员、检察业务人员各1名)

  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其中侦查业务人员要求为男性。

  区法院工作人员: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2年以上,要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务。

  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男性,法律类专业(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年以上的。

  年龄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1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

  在邵阳日报、北塔政府网站(http://www.beit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2日。

  2、报名方式和要求: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须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且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地点: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北塔区政府机关西头)。

  4、资格审查。由组织、人社、纪检以及各选调单位在报名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5,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经邵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可将开考比例放宽至1:3,如低于1:3的,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15年1月31日。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点领取,发放时间为2014年1月29日-30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务水平,对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2、面试。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经邵阳市委组织部批准开考比例为1:3,则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证缺一者,不得入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一次。体检人选通过北塔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选调单位组成的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经北塔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北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选调对象。

  (七)办理选调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与选调单位签订5年的服务期限。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委组织部

  邵阳市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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