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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简章

2015-01-13 14:38:41 来源: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折合分与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再相同则加试)。

  1.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九、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609。

  十、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2、58693258。

  点击下载>>>

2015江苏张家港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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