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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潼南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15-01-14 12:22:53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4.重庆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5.西南大学

  时间: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6. 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考核地点。

  ㈣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㈤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职(执业)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考生自动弃权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㈥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并行文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为2015年8月起)。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及以后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县人社局已行文聘用,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递补。

  ㈧信息发布

  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潼南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4576128、023-44558307

  附件:

1. 潼南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 潼南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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