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4 16:18:23 来源:顺河门户网发表评论
2、面试(试讲)。
报考区直事业岗位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根据报考该类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科目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与加分之和),按每个招聘岗位数量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面试人员,达到1:2所需人数为止。
(2)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面试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者采取现场抽号方法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先试讲,后笔试。试讲由教文体局具体组织,分科目进行,一天内完毕。区人社、监察、编办等单位负责指导和监督。试讲人员成绩为试讲成绩与加分之和。依据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体检
对所有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报考区直事业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达到1:1.5所需人数为止。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数量,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政审人员。
考核采取实地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进行(考核和政审表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会及时显示)。
因考核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对象
对于经考核和政审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对被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并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五、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对报考人员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欢迎监督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在相应环节取消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后不得参加我区公开招聘。
2、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给予加分。该加分体现在试讲(笔试)成绩中。(详见附件4)
3、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本次聘用的人员聘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向区外调动。
4、本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www.shunhequ.gov.cn)为此次招聘的唯一官方网站。招聘简章和考生成绩、参加下步程序考生等所有信息均由此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浏览此网站,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点击下载>>>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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