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江苏无锡北塘区教育系统2015年教师招聘26人公告

2015-01-15 13:51:20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第二阶段为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根据《关于统一组织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的通知》(锡教发[2014]248号),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5年2月6日—2月7日。

  准考证的领取地点:无锡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无锡市扬名新村720号)。

  (有关准考证领取的具体事宜将通过“北塘教育网”另行通知。)

  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考试的成绩。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北塘区政府网站和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测试

  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考试费,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北塘区政府网站和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北塘区政府网站和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报批手续。所有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在2015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北塘区政府网站和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北塘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3158152。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北塘区纪委信访室:0510-83158936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纪委: 0510-83158103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516

  附件:

2015江苏无锡北塘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15江苏无锡北塘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

  2015年1月14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