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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5年选聘公告

2015-01-15 17:38:02 来源:龙华新区政府在线发表评论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我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职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新区发展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六级职员,1人;

  二、选聘范围、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选聘范围

  面向深圳市范围内符合选聘及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选聘基本条件;

  2、符合《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学位

  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最低学位为硕士。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专业要求:社会学(0303),按照199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年龄要求: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31日,报考人员必须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四)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1.testcenter.gov.cn/)、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沿河路龙华新区管委会大楼40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0755-23338097。

  2、报名须提交资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准备2份,交1份,自留1份,空表见附件3);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来不及提供者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应聘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

  1、成立考官组(共5人)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办成立由办内选取不超过2名人员和办外选取3名相关专家共5人组成的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实际业务水平和试岗能力进行考核。

  2、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形式:适岗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与岗位有关内容;

  测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月下旬;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结束后,在测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九)工资福利和退休待遇

  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实行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岗位表.xls

2.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3.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业录.doc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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