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10:12:57 来源:东方今报(郑州)发表评论
“养老金并轨方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既然方案已经出台,那么问题就接着来了。就大伙儿关注的养老保险问题,记者给您说道说道。□东方今报记者 夏友胜 孙川川
【一问】缴费工资是个啥标准?
“缴费工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概念?是按档案工资,还是按照实发工资呢?”对于此次“养老金并轨”,郑州市某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小李提出自己的疑问。
以小李为例子,他每月实发工资4000元左右,如果按这个标准来缴纳,需要个人每月缴纳320元;如果再加上各类津贴福利,拿到手的工资在5000元左右,按这个标准,每个月需要缴纳400元;如果缴费工资是按照档案工资来走,那他每个月只用缴纳150元左右,差距相当的大。
“目前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工资基数是按档案工资走的。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细则还没有出,各省市的政策也不好定,个人缴纳工资的8%,这个缴费工资到底执行啥标准,目前还不得而知。”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
但根据方案规定: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二问】职业年金 是负担还是福利?
不管是郑州的“体制内人员”,还是其他市地端“铁饭碗”的人,无论现在是否个人缴纳着4%的养老保险,总之,“养老金并轨”方案一出台,个人需缴纳的部分肯定会上涨,这也就触动全国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利益。
“养老金并轨”方案中,还有一个规定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
那对于大伙儿来说,这算得上一种福利吗?
“退休时是领取的钱多了,但除了8%的养老保险,还得再缴纳4%的职业年金,扣缴这么多,对当前的生活还是影响很大的。”郑州市某机关公务员称。有公务员说:“职业年金,应该灵活点,让大伙儿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三问】“中人”该咋办?
职业年金,有公务员希望变得可“自主选择”!可对于部分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来说,倒是希望多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得以在退休后能领取更多的养老金。
“养老金并轨”方案对于这部分“中人”,将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算算还有17年退休,如果按照新政,我的缴费年限只能是17年,我想退休后多领点,能不能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呢?我想缴,但是单位会不会给补呢?”有“体制内人员”发出这样的疑问。
昨日,国家人社部官方网站引用该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部分“中人”在改革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还有就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四问】企业养老与机关养老咋衔接?
“养老金并轨”之后,企业养老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之间如何衔接互转呢?
“如果我想辞职下海,养老金能不能转出来呢?”“工作两三年,参加的有企业养老,考上了公务员,这两年缴的费能转过去吗?”类似的疑问不少。
昨日,国家人社部官方网站引用该部有关负责人的解释称,规定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统筹基金;在同一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要在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同时转移部分统筹基金。
无论哪种转移方式,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一政策,打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横向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续衔接的“瓶颈”,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五问】事业单位在编与非在编的待遇差别还有吗?
“同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是不是以后还是差别可大?”在省直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张女士,属于非在编的聘用员工,现在办社保都是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办的,“个人缴的比在编的同事多,可退休后领养老金却没人家高”,这让她一直心里不平衡。这也是众多事业单位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同工不一定同待遇”。
像张女士一样,众多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希望,养老保险“并轨”后,这种差别能够取消,大家真的实现养老保险待遇平等。
一张表格看清养老保险怎么并轨
(原标题:养老金并轨·追问 东方今报读者五问“养老金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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