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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2015年教师招聘12人公告

2015-01-21 11:23:06 来源:江阴市教育网发表评论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时间:2015年 2月4日(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比例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为2月5日,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按照报考岗位集中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

  (三)C类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5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总分满分为100分 , 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其中, 305岗位面试形式为上课, 401岗位面试形式为答辩。

  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聘时有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拟体检名单,拟体检人员三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的,由江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非下列情况者,按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①2015年7月15日前考生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普教类岗位的人员中:2015年7月15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者,需在2016年7月15日前凭相应教师资格证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至2016年7月15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本次招考各岗位聘期自办妥聘用手续并按事业编制教师待遇起薪日起,聘期为三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重新自主择业。首次聘期结束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聘期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86862419

  江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0-86860423

  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以下网站: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522851

  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10-86862209

  附件:

1、2015江阴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报名表、承诺书、报名提供材料要求、专业测试大纲.doc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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