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10:44:34 来源:普陀区教育局发表评论
为提高普陀区中小学足球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体育(足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足球)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体育学类足球运动方向或体育学类有足球特长(持有足球教练员证书或足球裁判员证书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主力运动员证明),户籍不限。
(五)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数应达到3人及以上,未达到3人的取消招聘,并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公告(普事聘公201507号)中的中小学体育岗位。应聘人员条件符合可兼报公告(普事聘公201507号)中的中小学体育岗位。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9日16:00前,将《2015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到jwrsk@mail.ptec.gov.cn邮箱。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5室。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特长证明、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历届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持学校统一制作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与自荐材料中内容相关的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好《2015年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在3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到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确认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时现场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现场报名者所规定的材料。
应聘人员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考试时间:3月12日。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总成绩并列时,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
应聘者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放弃。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并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公示结束,须参加由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学校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须在2016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合同或不能转为正式教师。
(五)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教育局:3028008。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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