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3 10:47:06 来源: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表评论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我部201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6-7日,9-11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请登陆我部网站(网址为:www.idcpc.org.cn)“考试录用”专栏中“公务员考录”栏目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5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考试安排请按照不同职位查看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英语翻译职位、其他翻译(英语除外)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具体为: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已参加专业外语笔试,不再参加此项考试)。
4、中文写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中文写作水平。
(二)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的命题写作,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英、英译中)及外文材料摘编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三)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本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
1、工程管理知识考试(机关事务管理职位)或计算机知识考试(网站管理职位):重点考察考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四、有关要求
(一)请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5年1月22日至25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考生须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一,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电子邮件、附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
考试类别 | 电子邮件、附件标题 |
翻译类 | 姓名+××语翻译+考生身份简称 |
调研类 | 姓名+综合调研××+考生身份简称 |
行政类 | 姓名+××管理+考生身份简称 |
考生身份简称如下: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3、2014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简称“在职”;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简称“其他”;待业人员简称“待业”。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5年1月22日至25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本公告附件二)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中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备查。
2、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3、2014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无法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前我部规定时限内提交。拟于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1月22日至25日以附件方式发送《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三)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
3、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
4、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要提交加盖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5、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携带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6、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需携带由主办方加盖公章的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在备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考生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外语口试、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提供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安排好往返行程。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21路、308路、337路、65路、68路、78路、85路、94路、99路、114路、52路、32路、 695路、717路、特18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在木樨地西/东/北站或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D出口)来我部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调研类、行政类、英语、印尼语、尼泊尔语、波斯语、葡萄牙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朝鲜语、阿拉伯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五)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精品套餐 | 【全科】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VIP通关班 | ¥1980 | 免费试听 |
【通关】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科全程通关班 | ¥160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全科联报班 | ¥260 | 免费试听 | |
【冲刺】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冲刺精讲精练班 | ¥50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联报 | ¥360 | 免费试听 |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联报 | ¥280 | 免费试听 | |
行测辅导 | 【联报】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提高联报班 | ¥78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行测 | ¥150 | 免费试听 | |
【特训】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技巧特训班行测 | ¥200 | 免费试听 | |
申论辅导 | 【专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项提高班申论 | ¥300 | 免费试听 |
【精讲】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精讲精练申论 | ¥150 | 免费试听 | |
【批改】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整卷批改班 | ¥300 | 免费试听 |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 寓乐优学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