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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面试确认/资格复审公告

2015-01-28 09:37:11 来源: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表评论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确认公告

  目前,我委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国家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于2015年2月6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wgwyc@qq.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确认参加黄委×××××职位面试”,如“考生张三确认参加黄委新乡河务局财务科财务管理职位面试”;

  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信息,联系电话与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不一致的须注明。

  2、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5年2月6日17: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发送传真至我委人事劳动局公务员处,或将《放弃面试声明书》等书面材料扫描为JPG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hwgwyc@qq.com。

  二、资格复审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http://bm.scs.gov.cn/2015)。要求贴好照片(与报考时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等级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职位无特殊要求可不必提供。

  6、除以上材料外,考生按照身份不同,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或未就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西部志愿者”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特岗计划教师”项目人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的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邮寄材料有关要求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2月6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将以上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黄委人事劳动局公务员处收,邮编450003。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联系电话:0371-66020761、66021861,传真电话:0371-6602186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3、我委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考试时间初步确定在2015年3月7日至11日之间,面试地点初步确定在河南省郑州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2015年2月26日前后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附件:

1、面试确认名单

2、放弃面试声明书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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