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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考致公党中央机关面试名单/时间等公告

2015-01-28 09:41:56 来源: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表评论

致公党中央机关2015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致公党中央机关2015年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

低分数

联络部联络办公室

918111301426

陈超

123.9

918170082112

张琦

918112100702

李晓

918111641527

黄姝

918111970306

王菲

参政议政部调研处

918111561704

李斌斌

130.9

918111051705

牛娜

918113025504

屈涵

918144039804

孙文凭

918143042007

李平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2: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乘地铁2号线,在鼓楼站下,沿护城河北侧滨河路向西3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

  三、面试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并在报名登记表或报名推荐表首页下方注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5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其他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我单位公务员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若考生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应写明试用期起止时间。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需向我单位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现因本人原因,无法在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承诺: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逾期未提交可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经我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5年2月6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提交书面声明。

  请于3月9日上午8:3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萍 (010)51550837 刘治军 (010)51550835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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