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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2015-01-28 10:21:58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省基础测绘设施保障中心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有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为省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生源地须为河北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工勤人员1名,地理信息科技馆讲解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旅游管理专业,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男身高175CM-180CM,女身高165CM-170CM,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流利,掌握规范的服务礼仪,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月2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he.ls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2月3日-4日到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请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另带5张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5寸生活照片。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95号

  联系电话:0311-85266029

  联系人:高维质

  (三)面试考核

  这次招聘采取采用专业测试方式,百分制打分法,去掉最高分、最低分,计算有效总分及平均分,专业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核应考人员的形象礼仪、行为举止、普通话是否标准、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等。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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