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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西安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招聘人员公告

2015-01-29 15:32:49 来源: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四)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大纲见附件)。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本次招聘,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时间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面试人员名单和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面试

  由各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分别由各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由区县人社部门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市食品药监局和各区县人社局联系。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西安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西安市食品药监局:029-88220975

  各区县人社局、食品药监局:(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网络技术咨询:029-85455300(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

  点击下载>>>

2015陕西西安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招聘岗位表.doc

2015陕西西安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和检测机构招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doc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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