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8:44:41 来源: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怀柔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2月2日9:00至2015年2月3日17:00。
地点: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4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6号劳动大厦)。
二、考生需携带材料
调剂报名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下材料:
1、参加面向2015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调剂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参加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调剂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参加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调剂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参加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调剂的考生,如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参加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调剂的考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交调剂单位留存。
三、注意事项
1、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5、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6、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7、2015年2月3日17:00后停止接受考生调剂报名;
8、考生可根据本公告上的联系方式与招录机关联系。
四、怀柔区参加调剂单位及联系电话如下:
怀柔区民政局:13811593722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13716186695
怀柔区财政局:15810588824
怀柔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8810168782
怀柔区农村工作委员会:18911369126
怀柔区司法局:13691597337
怀柔区委党校:13811806772
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13301303978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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