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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高新区2015年招聘31人公告

2015-02-02 10:49:52 来源:珠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31名,具体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 其他条件见附件;

  5.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双方身份证作为凭证。

  2.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12日(8:30—12:00,14:30—17:30)

  3. 报名地点: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联系人:刁先生,咨询电话:(0756)3629136。

  4. 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复印件,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为1人的,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为2人以上的,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落实。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线以上,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50%(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比例不足50%的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2.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仅分别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在合格线以上,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 放弃聘用资格的;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 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附件:

1:珠海高新区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高新区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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