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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业厅2015人才引进公告

2015-02-04 11:46:06 来源:西藏政府门户网发表评论

  根据西藏林业工作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林业厅2015年计划从区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引进4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3名、自治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1名。

  二、引进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

  西藏自治区区外高校非西藏生源应届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1名、植物学(植物分类学)专业1名、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1名、植物保护(森林保护)专业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3月31日与西藏自治区林业林业厅政工人事处联系。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将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扫描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寸全身生活彩照各一张)和报名表投寄至:lytzgrsc@126.com邮箱,简历投寄时间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政工人事处对投递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签订用人协议。

  7月中旬,引进毕业生凭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政工人事处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另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提供。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 引进毕业生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后,属国家正式在编干部。

  (二)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报到工作,引进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西藏自治区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引进毕业生进藏路费由接受单位予以报销。

  (三)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后,在藏工作期限至少为8年。

  (四)毕业生在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工作8年期满后,若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自行联系妥当后,可办理有关调动手续;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辞职、离职的,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工作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林廓北路25号西藏自治区林业林业厅政工人事处

  联系人:陈平

  联系电话:0891-6833323,13908912818。

  邮箱:lytzgrsc@126.com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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