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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甘孜州民族歌舞团考试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2015-02-09 11:59:41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5年3月3日-3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初试考务费5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5年3月8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4日—3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5年3月16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和笔试。

  初试和复试为专业类考试,由甘孜州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统一组织;笔试为综合知识类考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初试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3月17日-3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5:00)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到甘孜州民族歌舞团(康定县炉城镇新市前街4号)参加初试。“二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初试。

  初试前,考生先由初试考评组测量考生身高,未通过身高检测者不得参加初试。

  身高检测合格者,根据报考岗位及岗位编码,分组抽取初试顺序号。考生凭初试顺序号参加初试,在初试时不得向考评组透露自己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初试资格。

  1.初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初试主要内容:

  (1)声乐演员:唱一首歌、视唱练耳、节奏、音准;

  (2)舞蹈演员:节奏、模仿、软开度;

  (3)舞台主持:普通话水平、节奏感、思维敏捷度。

  3.初试打分:基准分50分,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和笔试

  初试结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考生之比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57人进入复试和笔试。若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初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参加了初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复试和笔试。

  1.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复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于3月20日上午09:00-下午17: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复试和笔试资格);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复试和笔试的考生,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另需现场缴纳两科考务费共计100元/人,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复试及笔试通知单》。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复试和笔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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