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 10:58:08 来源:吉水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为提升我县医疗、教育服务水平,县卫生、教育系统县直单位拟通过供需见面方式,直接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历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吉水县县直医疗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2015年吉水县县直高中招聘教师报考岗位表》(附件2)。
2、全日制一本学历为应届大学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为历届毕业生,报名年龄见附件要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3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在校成绩、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指报考教师岗位)、学校出具的一本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
历届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从招聘公告中下载)、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应聘者不在试用期内。
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提供扫描件,通过Email于3月5日前发至吉水县人社局(2429770920@qq.com),联系人:陈先生,0796--8689437,18979660682。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和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原件在面试前查验),确定后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四)初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及学习成绩等综合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者按成绩依次递补,拟聘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拟聘人员在2015年7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个人学籍或人事档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五、正式聘用
凡初步确定拟聘用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由聘用单位安排试用三个月,在编在职者试用半个月,发放一定生活补贴。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吉水县2015年卫生、教育系统县直单位直接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2015年吉水县县直单位直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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