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继续使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和考生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功能。
(一)各单位通知考生务必在2015年3月20日前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考生于3月25日24:00前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扫描,单个扫描件大小应为50kb-120kb),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注意: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传处,请考生用《报名成功通知单》替代上传,凭《通知单》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手写签名由报名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重新扫描上传至系统替代《通知单》)。
(三)考生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和资料原件审核,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直单位)考生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区自行确定安排。
(四)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考区审核后(预计在5月份)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链接。
(五)为有序安排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佛山市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附件)。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本单位的考生认真阅读,指导考生按照要求报名。
二、由于今年报名工作变化较大,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承担本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一)各区需科学安排现场报名时间并提前通知考生。安排充足的工作人员和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二维码扫描枪等设备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现场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上传到省审核系统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指导考生规范整理和上传报名资料。
(三)各区须于4月10前完成“国家医师考试管理平台”和“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两个系统的后台操作。
(四)市考点审核工作预计于4月中旬进行,将采取授权各区卫计局工作人员交叉审核和考点抽查审核的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整理装订要求报送考生报名材料。
三、为加强对考生学历真伪的辨认工作,所有考生仍需按要求提交有关验证材料。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者,须确保该备案表的有效查询期到2015年4月30日,各考生应在4月份自觉申请延期。各单位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应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内容真实性。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严禁为未在本单位试用或试用期未满1年的人员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报名及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考点办公室(市卫计局医政科)反映。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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