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2015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工作通知
为做好2015年松原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3月26日 系统调试
3月27日 扶余县
3月30日、31日 长岭县
4月1日、2日、3日 前郭县
4月7日、8日 乾安县
4月8日、9日 宁江区
考生必须按照试用医疗机构所在行政区域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试用单位为外地的考生可在考点现场审核期间进行现场审核。
每日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审核地点
松原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三、审核提交材料
1、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注:从国家医学考试网官方网站下载,试用期时间可填写2014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试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与考生报考类别相符,如考生报考口腔类别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则试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应有口腔科);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学历需注册满2年、中专学历需注册满5年);换发医师执业证书的考生由现注册机关出具从《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打印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8、外省学历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注:网上查询的认证报告需现场打印)或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籍档案原件。
四、受理范围
1、2015年松原考点受理申请参加临床和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松原地区参加中医和公卫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由长春考点受理。
2、松原考点申请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地应为松原,松原考点不受理吉林省内非松原地区考生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3、申请参加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地应为松原或者白城地区(其他同上)。
五、现场报名时,考生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在现场审核期间不接受未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料。
六、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书原件等材料将于5月上中旬采取统一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返还。
七、松原地区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合并至长春考点,考生报名时应选择长春考点。长春考点联系电话:0431-82762466(具体事宜详见长春市医学会联合会网站通知,网址:http://ccyxh.changchun.jl.cn/index.jsp)。
医师资格考试松原考点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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