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3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33.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4.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系统、司法监狱系统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录用公务员,须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第二部分 技术解答
36.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3月30日0:00至4月3日24:00期间,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尚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也可修改报考职位。已经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无论是否缴费,报名系统均不允许修改信息。
4月4日0:00至4月4日24:00 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7.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认。该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和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其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上的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
38.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时报名信息将无法保存。请对照每个信息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报。
39.报名后期往往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是什么原因?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网流量统计,报名最后一天网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网络拥堵甚至瘫痪的情形。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无法登陆网站,失去报名机会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
40.为什么缴费后还是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银行电子对账可能出现掉单,掉单的缴费记录未能及时返回本系统,要等银行手工对帐完毕返回本系统后,才能查知缴费情况。考生只需确认银行收款就表示缴费成功了,建议稍后再到报名系统查询。
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可从银行网银查询,请勿重复缴费。
请务必认准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供的财政专户账号缴费,不要轻信不法网站提供的账户或催费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41.准考证如何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在4月21日零时至4月24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9-89530892,029-89530833,029-89530882)。对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考生,也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打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必须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
第三部分 违纪违规处理
42.违纪违规处理期限内的考生还可以报名吗?
凡属国家公务员局通报的历年来各类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以及曾在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2010年以来曾在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或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43.对恶意注册报考信息人员怎么处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取得考试资格的,经查证后,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4.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怎么处理?
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经查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部门提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意见,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查。凡有使用假证件等错误性质严重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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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阅考试公告 | 201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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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大纲公布 | 2014年10月14日 |
3职位表公布 | 2014年10月14日 |
4网上报名时间 | 10月15日至24日 |
5资格审核时间 | 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 |
6网上确认及缴费 | 11月2日至7日 |
7准考证打印 | 11月24日至29日 |
8笔试时间 | 11月30日 |
9成绩查询时间 | 2015年1月10日 |
10面试时间 | 2015年3月 |
11公示时间 | 2015年3月下旬(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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