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医函〔2015〕34号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关于办理2014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安排,我局将开展2014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4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包括国家线和新疆线的考生)。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三、办理时间:
2015年6月8日—6月19日(第一批单位集体办理)
2015年7月13日-7月24日(第二批单位集体办理)
2015年8月3日-8月7日(个人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见附件,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2、自治区属、市属、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3、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办理。
4、请各单位及个人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注: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不用再回原报名单位。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杨君 (联系电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
办理2014年度《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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