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网络课堂

村官|军转干|三支一扶|特岗计划|事业单位|政法干警
选调生|公选干|公安招警|教师招考|西部计划|农村信用社
全国购客服务热线:09:00 - 24:00
全国
公考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 > 正文

教师工资改革:330万乡村教师将获“最无争议涨薪”

2015-06-13 09:55:11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课程
分享到: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家出台《计划》是件大好事,一盼政策速执行,二盼措施落实处,三盼权益得保障。不难预料,“最无争议涨薪”兑现之日,乡村教师也将“最无争议”地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计划》提出了8个方面举措。在备受关注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教职工编制和职称评聘,以及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计划明确要求逐步形成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和“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5年内,

  乡村教师流失近30%

  据《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乡村中小学生有4000多万,让他们获取知识、不断成长的是330多万乡村中小学教师。他们的工作岗位既包括乡镇中心学校,也有大量偏远的村小、教学点。但是这个庞大的职业群体,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和重视。收入少、地位低、工作条件艰苦,是这个职业的群体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在2010年教师节时公布的农村教师数量为472.95万人,不到5年的时间,乡村教师流失人数达142.5万,流失率达30%。除了农村学校减少的客观因素,职业吸引力不强、工资水平低等也是教师流失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一些优秀教师选择离开,对乡村教育是一种釜底抽薪的打击。

  计划在基本原则中提到要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8项举措支持乡村教师

  计划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计划》提出了支持乡村教师的8个方面举措: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期待“最无争议涨薪”

  尽快兑现

  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计划在生活补助、工资待遇、疾病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同时,也要求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方面,计划还对高校毕业生有特殊照顾,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同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这次可以预期的乡村教师涨工资,受到了公众的一致赞同,被称为“最无争议涨薪”。据中国教育报微信消息,很多教师表示,国家出台《计划》是件大好事,一盼政策速执行,二盼措施落实处,三盼权益得保障。不难预料,“最无争议涨薪”兑现之日,乡村教师也将“最无争议”地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推荐阅读:

教师工资改革方案2015年最新消息:乡村教师待遇或将提高

201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机关工资/养老金改革

责任编辑:yinqianqian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公务员网络课堂更多>>

公务员公开课更多>>

公务员热报课程本月本周

国家公务员时间表

专题推荐

聚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