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2015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加试通知,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卫计局,医疗单位:
根据国家、省考区转发意见,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对象限定在院前急救(仅指120,不包括医院急救科)和儿科岗位的考生,并通过当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不含助理),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
二、 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按照加试科目(院前急救、儿科)限定注册岗位。如选择加试,不算加试分数已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则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 加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17:00—17:30。
四、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指导考生报名,并于8月4日前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1)送市局医政科审核。
韶关市卫计局医政科
2015年7月29日
附:国家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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